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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条件符合房产税暂行条例中纳税确有困难的定期减征或免征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7-09-27
普通

  【问题】

  我们是济南的会员,想问一下在我国的房产税暂行条例中有规定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可定期减征或免征,那么符合哪些条件是属于确有困难的情形?

  【答案】

  一般来说,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利润总额为负数的,视为纳税有困难:

  (1)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2)为净化环境、有效保护资源而兴建的污水、垃圾、污泥收集处理场所的;

  (3)从事文化、体育活动的纳税人,因承担政府指定公益服务事业项目的;

  (4)专门用作会展活动的展览馆、会展中心等的;

  (5)经省或市企业改革和组织结构调整领导小组或区(市)有关部门认定的关闭企业、停产整顿企业,导致房产、土地闲置在半年以上的;

  (7)国家税务总局和当地地方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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