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公司是一项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想在今年9月计划对该资管计划持有的部分股票进行减持,请问减持股票的增值税如何缴纳?
【答案】
财税〔2017〕56号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
依据上述规定,贵公司作为这个资管计划的管理人,在2018年1月1日前转让股票可以不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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