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供应商按销售额支付商场返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抵扣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7-08-31
普通

  【问题】

  我们作为供应商,按销售额支付商场返利,取得商场开具的"促销费"专票,我们能否正常抵扣?

  【答案】

  依据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返还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贵公司按销售额支付商场的返利,不能由商场开“促销费”发票;而应当由您公司开具红字发票,商场冲减增值税进项税额。


  本信息为收费会员专享内容,此条免费。想获得更多专业答疑或精彩会员内容,请注册为会员或与客服联系申请成为收费会员

立即成为会员>>        详情请致电010-82318888400 810 4588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赠送辅导基金    3.期刊发表论文    4.会员专享期刊
  5.内训直通车    6.财税图书馆     7.专家上门      8.财税法规库

新政解读、视频直播课

财税移动课程、财税手机报实务网络课程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detail2020_v3.template.html 第285行发生错误: 广告数据未找到!code:shuishou_mjyad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