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有未销售的开发产品的,扣除成本是全部成本吗?
【答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规定,对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项目,凡转让的房地产的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的,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按照转让房地产的收入与扣除项目金额配比的原则,对已转让的房地产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所以土地增值税扣除成本是与收入配比部分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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