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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的房产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5-01-14
普通
问:广西的房产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广西的房产税按年征收,分上、下半年两次缴纳,上半年申报缴纳期限为6月1日至15日,下半年申报缴纳期限为12月1日至15日,遇法定节假日按相关规定顺延。部分地市特殊,比如北海市、来宾市的从租计征房产税按照增值税申报缴纳期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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