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价计征房产税的申报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4-07-04
普通
答:《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所以。从价计征房产税是实行按年征收,按期申报,但各地申报期会有不同规定。
如:广西的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从价计征的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期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为:上半年申报缴纳期限为6月1日-15日,下半年申报缴纳期限为12月1日-15日,遇法定节假日按相关规定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