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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包含免税的股息红利所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4-11-20
普通
问: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该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包含免税的股息红利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六十三号)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该应纳税所得额应为减除免税的股息红利所得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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