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的贴息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公示,还没有拨付,是否可以确认收入?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4-11-19
普通
答:参考政府补助准则规定,关于政府补助的计量属性,本准则规定,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如果企业已经实际收到补助资金,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如果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尚未收到补助资金,但企业在符合了相关政策规定后就相应获得了收款权,且与之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企业应当在这项补助成为应收款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
因此,贵单位能否确认此笔政府补助收入,需要结合未来收到的可能性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