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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并给我们开具发票?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4-11-13
普通
问:销售货物晚发货,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客户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并给我们开具发票?


参考《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另参考《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因此,购买方向销售方收取的违约金不属于价外费用,不用交增值税,也无需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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