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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别租房,可以分别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4-05-29
普通
问: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没有住房贷款,分别租房,可以分别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吗?


可以。

参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政策百问百答》

19. 住房租金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答:纳税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具体扣除标准如下:(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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