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夫妻能否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4-05-21
普通
问: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城市工作,能否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城市工作,不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