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密码区不显示发票密文,显示发票号码及发票查验平台网址,是否可以接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3-07-17
普通
答:可以接受,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六、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支持开具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以下简称“纸质普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与现有纸质专票、纸质普票相同。其中,发票密码区不再展示发票密文,改为展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的20位发票号码及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