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增值税改革大幕的拉开,简并增值税征收率可谓先行一步。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将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
目前,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的增值税有多档简易征收税率,其计征方式主要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特定一般纳税人,而本次政策调整是针对适用于特定一般纳税人的征收率。此前,增值税特定一般纳税人的征税率为6%、5%、4%、3%四档并存,在7月1日之后,6%和4%这两档征收率合并为一档,统一按3%进行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