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

分税制改革将进一步完善

2013-11-13 09:34  来源:转自互联网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提出,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指出,合理的收入划分、税基配置是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度保证。要进一步完善分税制改革,构建起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分税分级财政体制。要逐步完善地方税体系,通过房产税和资源税、消费税等税制改革,逐渐提高地方政府财政自给能力。

完善地方税体系

展开剩余部分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取消 复制链接
首页
税务网校>财税资讯>  正文

相关资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