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支持各地区在房地产税等方面探索创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到,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前提下,支持各地区在新型城镇化、国资国企改革、区域性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房地产税、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方面探索创新。
记者采访到的多位专家表示,房地产税对于调控房价的作用不太明确,不能把调控房价的期望全部放在房地产税上面。
专家称房地产税征收可扩围
2011年1月底,上海和重庆两地发布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方案,并开始施行。
据媒体报道,两地开展房产税试点的四年多来,房产税对房价影响可以忽略不计,而房产税的收入甚微,对地方财政收入贡献较小。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室助理研究员刘学良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称,上海、重庆目前的试点范围太窄。考虑到政府征税的成本问题,试点地区的税收收入可能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刘学良认为,从国际经验来讲,房地产税是个地方税种,地方可以拥有自主权。
针对我国的情况,他补充道,“不同的地方发展情况差距大,房价差别也很大,地方试点的方式可能比中央的一刀切效果更好。”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德勇表示,因为房地产税的设计难度比较大,所以中央通过各地创新的方式,集思广益。
对于房地产税的设计初衷,他认为,目前,房地产税的征收目标没有明确。究竟是为了扩充财政收入还是调控房价?
从扩充财力方面衡量的话,房地产税的征收范围将会大一些,但这带来很多问题,比如房价如何评估,每人拥有多少套房如何清查,对于不交税的个人如何处置等。
“目标如果是调控房价的话,能不能稳住房价目前还不确定。”张德勇说。
刘学良认为,征收房地产税应该宽税基、低税率,扩大征收范围;此外,考虑到税收的转嫁因素,房地产税不要有太多选择性的政策和豁免条款。
大幅减少政府直接配置资源
《意见》除了提及房地产税等热点问题,还对放宽相关领域市场准入着墨不少。
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在《人民日报》撰文表示,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必然要求。针对当前部分领域政府直接配置资源导致市场规则缺失、市场价格扭曲、市场公平竞争受制约的问题,要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放宽相关领域市场准入,促进要素合理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推动资源配置依靠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北京大岳咨询公司高级合伙人毕志清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完全经营性的领域已经基本用市场来配置资源,但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没有完全引入市场机制,大部分是行政管理的方式。
对于市场价格扭曲问题,毕志清认为,关于公共服务以及市政设施的成本问题,政府之前没有太多关注。他表示,目前不够明晰的是,公共服务的定价是坚持成本化,还是仅考虑居民可承受的价格。这给投资商带来担心,“投资商衡量投资、成本以及回报时,当成本增长时,价格能否随之增长相应幅度。”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永祥认为,价格机制将成为一个关注重点,这对PPP来讲非常重要。
“很多人说这个PPP项目不好,投资人不愿意参加。实际上不是项目本身的问题,而是价格不到位,导致现金流不好,没有投资价值。如果价格问题解决了,PPP就好做了。”
在金永祥看来,创新离不开社会资本的参与,创新的模式也离不开PPP。PPP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会继续成为国家政策,在公共产品供给和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PPP不仅可以提供优质的服务,还可以为社会资本提供发展机会,最终使老百姓受益。”他补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