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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扩围 大众消费税负将减轻

2015-11-03 10:48来源:央广网

据报道,最近有消息说,我国第四大税种——消费税的改革正在加快步伐。事实上,这轮改革在去年就已开始,比如财政部曾连续三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等,但改革的核心内容还没有完全展现。那么,这次的调整将有哪些新进展呢?

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环节调整 加强税收调节功能

这轮消费税改革的落脚点主要有三方面内容 :第一,将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和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第二,把一些不适合继续征收的产品从品目中剔除;第三,把征收适当从生产环节后移到批发、零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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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前两点主要针对消费税征收范围的调整。有报告显示,财政部可能会在征税范围内增加铅蓄电池、焦炭等项目。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刘尚希分析,增加项目的主要目的是发挥税收的调节功能,一方面通过税收的杠杆机制促进节能减排,另一方面调节收入差距:

刘尚希:比如说对于高耗能、高污染这样的产品,就要发挥税收对消费行为的影响;另一方面的调节作用是反映在收入差距上,比如说把奢侈品纳入到消费税的范围里,有助于调节贫富差距。

在增加项目的同时,财政部也考虑把一些原来的征收对象移出征收范围。随着经济发展,人们的消费结构也产生改变,过去的一些高档消费品在当前可能只是日常用品,所以把它们从税目中移出成为必然。

这轮调整的第三个内容是将部分品目的征收环节后移。中国国际经济关系学会副秘书长代鹏认为,在消费终端征税既能保证公平,又能避免税收调节机制失灵:

代鹏:如果在生产环节征税的话,很有可能出现一个问题,就是生产这种产品的地方并不是产品主要的消费区域,但它会成为主要的税收提供区域。所以,如果在终端进行征收,就要比在生产端征收更能体现税收公平的意义。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地方税收保护主义的倾向。

消费税或成共享税 大众消费负担减轻

除了具体项目,有分析指出,消费税管理体系也可能作出调整:由原来的中央税改为共享税,比如国内征收的消费税改为中央和地方共享,选择一些区域

下放消费税税权,赋予地方一定的管理权等。代鹏说,这项调整的目的之一还是要加强消费税对环境保护、社会公平的作用:

代鹏:把它变成共享之后,实际上地方就会从中央征收的税当中获得一定的比例分成,地方政府主观上帮助企业或纵容企业逃避消费税的可能性相对来说就会减少。

但是,也有市场人士对消费税扩围感到忧虑,他们认为增加征收品目的数量多于减少的数量,整体上看税负压力变大了,那这样是否会扭曲经济运行呢?对此,刘尚希表示,消费税改革并不会影响大众生活:

刘尚希:对大众消费来说,应当是减轻了负担。但要发挥消费税的调节作用的话,税负是毫无疑问的会加重,那么它的合理性是体现在调节消费者的行为上的,对整个社会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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