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明确价改时间表
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价格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了6大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方向,还提出了价格改革时间表路线图,即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据悉,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市场决定价格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近年来,我国价格改革步伐大大加快,但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价格改革还需深化。意见明确了四条基本原则,即坚持市场决定、坚持放管结合、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稳慎推进。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6大重点领域价格改革的方向,包括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完善环境服务价格政策,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健全交通运输价格机制,创新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管理。
其中以能源价格改革备受关注,意见表示,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总体思路,推进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价格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稳妥处理和逐步减少交叉补贴,还原能源商品属性。
此外,择机放开成品油价格,尽快全面理顺天然气价格,加快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有序放开上网电价和公益性以外的销售电价,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
对于目标,此次意见也明确指出,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
有专家表示,这次改革有两大亮点:一是《意见》针对价格改革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以前针对价格改革总是泛泛而谈,没有明确的时间节点,缺乏约束性,此次2017年和2020年两个时间节点的提出是最大亮点;二是涉及改革的范围更加明确,包括石油、天然气等更加具体的领域,并且有明确的路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