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增收放缓为何还要减税降费
内容摘要:梳理此前的国务院常务会便可发现,总理在推进财税改革的进程中,一直贯穿着明确的“减负”思路。
政府施政要义,在于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
在现实经济运行中,似乎一直存在一个经典的悖论:越是经济向好、财政盈余时,政府似乎才肯于减税降费;而经济一旦下行、财政捉襟见肘时,政府则明显缺乏这方面的动力。可事实是,对于市场主体而言,经济越是处于后一种情势下,减税降费政策才越能最大化地发挥“及时雨”功效。
两年多以来,李克强总理反其道而行之,坚持用一种更加市场化的方式,试图破解财税的这一悖论。
“减税降费,特别是对小微企业实施‘精准减税’,本身就是积极的财政政策。”李克强在今年2月2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直截了当表明自己的态度。
最新的部署来自8月19日的常务会,决定在落实好已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一是从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依法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扩大到30万元以内;二是将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由今年底延长至2017年底。
新的一轮“定向减税”,至少将为小微企业减轻税负40多亿元。李克强说:“小微企业确实是给点阳光就灿烂,有土壤就发芽。对这些正处于萌芽时期的企业,我们要多给一些发展的助力。”他同时强调,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是涵养就业潜力和经济发展持久耐力的重要举措。
梳理此前的国务院常务会便可发现,总理在推进财税改革的进程中,一直贯穿着明确的“减负”思路。
2013年4月10日,决定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2014年4月2日,研究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
2014年6月11日,决定简化合并增值税特定一般纳税人征收率,减轻企业负担;
2014年11月15日,决定实施普遍性降费,进一步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减负添力。
在当前中国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的形势下,能做出如此选择需要巨大的勇气和担当。这对广大市场主体而言,是久旱逢甘露:减少取之,便是予之。
2015年2月2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确定了一系列与减税降费有关的政策措施。其中,仅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这一项,每年便能减轻企业和员工负担400多亿元。
而今年6月24日的常务会议又进一步决定,对社保“五险”中企业应缴纳的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生育保险费率做出下调,预期每年仅此能给企业减负约270亿元。
至此,国务院已对社保“五险”中的三个险种费率给予了调低。
“过去我们讲积极的财政政策,传统思路就是扩大财政赤字,拿出钱来搞投资,这些措施当然还是需要。但必须明确,要让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有效,必须在‘给小微企业减负’方面做好文章!”李克强总理反复强调这一观点。
“这是一种‘积极的减法’。”一位经济学家评论道,“在经济下行、财税增幅放缓时,政府减税降费,让渡利益和空间,与民休息、与企业休息,凸现了国务院真心实意的施政情怀。”
数据比观点更具说服力。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的一系列减税政策已经化为企业和百姓的“真金白银”: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410万户,仅2014年一年的营改增减税就达1918亿元,超过95%的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获得了税负下降;另一个可供佐证的数据是,2014年通过减税降费对小微企业的支持达到1000多亿元。
也就是在这一年,全国城镇就业人员达到3931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70万人,在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就业不降反升。
李克强总理曾在一次常务会上详解过《政府工作报告》中“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的深意。他说,《礼记》中就有“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说法,“大道至简”的“简”是《论语》中所说的“居敬而行简”,意指“对百姓要敬,行为要简,不扰民”。“但‘居简而行简,无乃大简乎’?这就是说,太‘简’了也不行,就过于简慢、怠慢,就没有法度了。”
李克强得出的结论是:“纵观中国历史,凡盛世往往都居敬行简、轻徭薄赋。政府施政要义,在于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