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财税资讯

三部门发布2019年度种子种源免税进口计划

来源: 财政部等 2019-02-12
普通

关于2019年度种子种源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

财关税〔2019〕7号

农业农村部、林草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十三五”期间继续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农业农村部2019年度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免税进口计划,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种子(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税进口计划已经核定(见附件1、2、3)。请按照《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三五”期间进口种子种源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16〕64号)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 农业农村部2019年度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免税进口计划

2.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种子(苗)免税进口计划

3.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税进口计划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19年2月11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200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