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财税资讯

海关总署发文强调优化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监管

来源: 海关总署 2018-07-13
普通

关于优化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监管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89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全国直达一体化,优化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监管,促进贸易便利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出口检验检疫的货物,企业应在报关前向产地/组货地海关提出申请。

  二、海关实施检验检疫监管后建立电子底账,向企业反馈电子底账数据号,符合要求的按规定签发检验检疫证书。

  三、企业报关时应填写电子底账数据号,办理出口直达手续。

  本公告内容自2018年8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7月11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