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财税资讯

两部门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来源: 财政部 人社部 2018-05-24
普通

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8〕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

  为了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我们制定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8年5月19日

  附件下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docx

  财政部会计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技司有关负责人就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答记者问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