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需关注的问题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是很多企业关注的问题,本文就职工教育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相关问题予以总结。
一、基本规定
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
二、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如何确定
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它开支。
经单位批准或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必须到本单位之外接受培训的职工,与培训有关的费用由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承担。
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
三、哪些行业职工培训费可以全额税前扣除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经认定的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动漫企业、航空企业以及核力发电企业发生的相关职工培训费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行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必须与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单独核算。
1.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
3.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在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4.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企业应将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与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单独核算,员工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得计入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直接扣除。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
四、外地培训发生的住宿费和差旅费是否列入职工教育经费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类热点问题(2014年6月)》对于“企业到外地培训,发生的住宿费和差旅费,需要作为职工教育经费吗?”的解答明确:企业到外地培训时发生的住宿费和差旅费,不属于职工教育经费的范畴。
2017年5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解答》对于“企业到外地培训,发生的住宿费和差旅费,需要作为职工教育经费吗?”的解答明确:企业到外地培训时发生的住宿费和差旅费,不属于职工教育经费的范畴。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度关于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解答》
对于“职工教育经费是否包括参加培训发生的车费、路费等差旅费支出?”的解答明确:企业组织职工外出职业培训发生的住宿费、车船费、餐费、会议费等可以在职工教育经费列支,上述事项如果不是与培训有关的必要的支出,不得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扬州市地方税务局2013年4月26日每日热点问题解答中明确:企业职工外出培训发生的住宿费、车船费、餐费、会议费等可以在职工教育经费列支,上述事项如果不是与培训有关的必要的支出,不得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由于部分税务机关对于外地培训发生的住宿费和差旅费是否列入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的观点不一致,为了稳妥起见,建议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定具体的执行口径。
作者:李老师(正保会计网校财税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