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12月面授:企业会计和税法差异--案例解析和申报实务
【主办单位】正保会计网校|正保会计网校四川服务中心
【培训时间】2017年12月19-20日(周二、周三)
【培训地点】成都市
【相关费用】非会员2980/人(含培训、资料及午餐费用) 购买>>
会员免费 加入会员>>
温馨提示:索要课程大纲及详细安排请与正保会计网校·税务网校四川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28-85954885
【受益对象】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会计主任、税务经理、税务主任、会计主管、财务人员
【课程背景】
2017年4月财政部发布《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会计》、《政府补助》等会计准则修订稿,对企业投融资、资产管理等行为产生重要影响。与此同时,现行的企业收入准则实施以来,新经济事项大量涌现以及会计核算交易事项愈加复杂,导致实务中收入确认和计量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大背景下,财政部对第14号收入准则进行修订,于2017年7月发布正式稿,新收入准则内容较为晦涩,对职业判断等提出更高的要求,企业如何在实际会计核算中更有效运用落地呢?
与此同时,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试点,如何有效解决企业会计确认收入、成本扣除、资产管理等会计方面问题与增值税、所得税等税务方面问题之间的协调。2016年12月13日,为了有效解决企业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含视同销售)、差额征税、金融商品转让、减免增值税、结转缴纳增值税等事项的会计与增值税之间的衔接协调,财政部出台财会[2016]22号-《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如何提升财税人员综合素质,是现阶段我国企业财税人员面临的重要难题。
因此,我们组织此次培训,结合新收入准则、政府补助准则、金融工具准则及配套文件、营改增政策、所得税政策等,对企业最新的会计和税法差异中面临的疑难问题进行深度交流。
【课程亮点】
课程通过分析新会计准则即将实施和增值税时代及金税监管下给企业带来的各类财税风险,讲解如何正确处理税会差异,帮助企业财税人员落实最新财税政策涉及实务问题和风险应对技巧,制定合理的财税管控制度。帮助企业财税人员全力防范和规避各类财税风险。
【12月全国星级面授课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