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尚希:减税的“临界点效应”
说到减税,不能不提“拉弗曲线”。但凡主张大幅度全面减税的,几乎都是以拉弗曲线作为理论依据。其实,拉弗曲线并不是什么科学发现,而是自古至今人们都明白的一个道理:国家征税要取之有度。上个世纪70年代,美国陷入滞胀的困境,否定政府干预的供应学派由此兴起,其中核心人物阿瑟·拉弗(ArthurBLaf鄄fer)为了说服当时福特总统的白宫助理切尼,即兴在一家餐馆餐巾纸上画了一条抛物线,被称为“拉弗曲线”,也被戏称为“餐桌曲线”,以说明减税的必要性。拉弗曲线描述的是税收与税率的关系,当税率为零和100%时,税收都等于零,应当在二者之间存在一个最优税率使税收收入达到最大。拉弗认为,当时美国陷入滞胀,税率已经处于拉弗曲线的右边,导致税基萎缩,税收减少,因而大力主张通过减税来应对滞胀危机。他的这个观点得到同时在场的《华尔街日报(博客,微博)》副主编、综合经济分析公司总经理贾德·万尼斯基的高度赞赏,他利用该报大肆宣传,减税主张被里根政府所采纳,拉弗及拉弗曲线从此名扬四海。拉弗曲线要说明的问题,就如同日常生活中的吃饭,不吃饭(好比说税率为零)会饿死,吃得太多(好比说税率为100%)就会撑死,所以必须适度,吃得少了和多了都不行。换成我国的表述,就是税收要取之有度。度是我国传统哲学中的一个概念,凡事都有度,过度了,就会走向反面。就此而言,拉弗曲线只是把税收上度的问题转换成为一个几何图形,他从来没有证明当时美国的最优税率是多少。从事后来看,减税政策并没有如所预期的那样带来税收的增加,而是巨额财政赤字。这说明拉弗曲线作为政策制定的依据在美国实践中是不成功的。
从我国情况来看,当前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结构性减税是有必要的,但全面大规模减税并无实际意义。如果用拉弗曲线来指导当前政策,除了导致赤字债务大幅增加,很难收到全面激刺经济的效果。可以泛泛地说,减税可以扩大内需,降低企业负担,刺激投资和创新,因而培植税源,扩大税基,但其作用机理至今并不清楚。综观世界上的各种减税,要么是出于国与国之间的税收竞争,要么是屈服于社会舆论。轻徭薄赋,与民休养生息,无非也是说,征税要有度。这个度在哪里?税收不是越低越好,也不是越高越好,但还没有一个科学原理能把这个问题解释清楚,世界上税负高、中、低的国家并存,很难说哪个好或不好。减税作为一种政策工具来使用,很大程度上是在经济危机状态下提振社会信心的一个措施,对经济产生的刺激性影响是不确定性的。因为,减一块钱税,并不能确定就会扩大一块钱的投资或消费。从总量上看,减少1万亿元的税收,无法确定投资和消费会同等地扩大1万亿元。在经济前景不明朗的情况下,减税可能变成了企业和家庭个人的储蓄,而不是投资支出和消费支出。
拉弗曲线是以一种线性思维和确定性思维来考虑问题,而税率与经济增长、税收增长之间的关系远不是一种简单确定的线性关系。所以,在当前条件下,主张全面大规模减税作为一个口号有存在价值,对于“藏富于民”,让政府少发挥作用有意义,而作为一个稳增长的刺激性政策就有很大的风险。
那么,减税是不是就没有一点必要了呢?也不是,减税有“临界点效应”。在日常生活中,临界点效应到处存在。如水,变成冰的临界温度是零摄氏度,变成汽的临界温度是100摄氏度。要想获得冰块,就可以人工降温到零摄氏度以下;而要想变成开水,就可以人工加温到100摄氏度,水的相态可以人工控制。经济生活中,也存在类似的临界点,如企业处于盈亏平衡点状态,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发挥税收的临界调节作用。对于需要限制的领域,加税,企业就会变成亏损,在竞争中就会被淘汰;对于需要鼓励的领域,减税,企业就会变成盈利,在竞争中就有优势。但这仅仅是对于处于盈亏平衡点附近的企业有调节作用,对于盈利水平高的企业和亏损严重的企业,无论加税或减税都不会产生明显的调节效果,甚至没有效果。当然,当增税和减税的力度加大时,若其他条件不变,处于盈亏平衡点附近的企业范围就会扩大,税收的临界调节作用范围也会随之扩大。动态观察,企业的盈亏平衡点是不断变化的,导致盈亏平衡点移动的因素也很多,处于盈亏平衡点附近的企业也是不同的,税收可有针对性地做出选择来进行调节,即通过政府人为地来改变市场竞争形成的优胜劣汰的临界值,影响企业的生或死的条件。但这种改变企业生死条件的做法即干预市场并非总是产生正面效应,有可能是帮倒忙。在需要通过一定的市场压力来调整结构的时候,如果运用税收来移动企业盈亏平衡点,存在逆向淘汰的风险。企业一旦陷入亏损,要么破产,要么转型升级,如果天上掉下馅饼,从亏损变成了盈利,企业就可能生存下来,或者放弃转型升级按照原有方式继续生产。由于改变了竞争的相对条件,本来应不断成长的企业可能难以获得必要的资源而受到抑制甚至被淘汰出局。在这种情况下,减税的临界效应就是负面的。那么,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运用税收的临界调节作用?一般而言,当危机袭来,造成了大量失业影响到社会稳定的时候,就需要动用税收来移动企业盈亏平衡点,减少破产和失业。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尽管有压力,但就业状况良好,并不需要通过减税来发挥这种临界调节作用。
而对于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来说,有针对性的减税,发挥税收的临界调节作用则有十分重要意义。经济活力来自于新陈代谢、优胜劣汰。创业是经济活力的源头活水,但创业也有临界点,也就是创业有门槛。通过税收来降低创业门槛,可以鼓励更多人创业,形成大众创业的局面。创业门槛不只是税收,涉及到体制制度、政策规定、办事程序等等多方面因素,税收只是一个因素,需要综合发力,多管齐下,这样才有效果。当前正在推进的简政放权和小微企业减税应当加大力度,同时实行创业辅导、金融支持,使创业门槛降得更低、创业更便利。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和加大研发力度的企业来说,有针对性地减税,也可以发挥税收的临界调节作用,使走向研发和高新技术的临界点降低。对于正在转型升级的企业,也可以采取类似的临界调节措施,加一把火,促推一下,转型升级,浴火重生就可以加快实现,同时也使市场优胜劣汰的功能得以强化。
经济下行的压力来自于企业投资意愿下降。按照凯恩斯的解释,是资本边际效率递减所致。资本边际效率,指的是预期增加一个单位投资可以得到的利润率。这是企业投资意愿的一个临界点。当前投资品价格下行,应当说有利于提高资本边际效率,投资临界点是下移的。但利率高企,财务费用基本对冲了企业的投资收益,导致投资临界点超出了企业的意愿。税收作为影响投资临界点的一个因素,可以发挥一定作用,但也仅仅对一定范围的企业有效,即对降税产生一定预期利润率的那些企业来说有作用。因减税而改变利润预期的那些企业,其投资意愿会由此而增强。但通过税收而改变投资临界点的作用不可估计过高。因为税收的临界调节都是在现有基础上进行的,在法定税负没增加甚至下降的情况下,企业预期利润率下降的主要因素显然不是税收,而是体制、政策导致的非税成本和企业低附加值状态。所以,要改变企业投资意愿的临界值,提升研发、技改和转型等方面投资的意愿,税收难以成为主角。
从上不难看出,税收调节只具有“临界点效应”,大规模全面减税并无意义。之所以主张结构性减税而反对全面减税,依据也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