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不取消行邮税将引发矛盾 影响财政收入
或许行邮税与营业税的命运一样,告别的时刻总将到来。
针对连日来关于行邮税如何调整的热议,经济观察报获悉,行邮税近期调整的可能性不大。相关财税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相关部门的确在研究行邮税,不过不是针对提高或降低行邮税的税率,研究方向在于“未来是否取消行邮税”,全部归入货物税的征收范畴。
行邮税是一个大部分人可能都不知道、不了解的税种,却陪伴关税多年。目前,我国海关对于进口商品有两个征税规则,一种是企业购买国外商品进入中国并用于商店销售,海关对其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另一种,则是由个人带入或者邮寄的物品,征收行邮税。
行邮税属于增值税、关税、消费税三税合一的叠加税,简易征收,它的关键词在于“个人物品”,课税对象包括入境旅客、运输工具、服务人员携带的应税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馈赠物品,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入境的个人物品,进口税税率共设为四档,分别为10%、20%、30%和50%,一般低于同类商品进口的流转税。
比如从国外购买一条项链,超过免税额度,就要交关税、消费税、增值税,收的时候合在一起收,统称行邮税。跨境电子商务通过国际运输运到国内,涉及到个人的,需要征收行邮税。
目前,行邮税在财政收入中占比比重小。中国海关数据显示,2014年前11个月,海关共计征收行邮税4.41309亿元。
上述财税人士同时表示,新近展开的对行邮税的探讨,是基于2014年8月间美国电商巨头亚马逊[微博]落户上海自贸区,其搭建的国际贸易总部支持仓储、物流服务,由于大批量物流超出了行邮税的征收范围,实际上已应该算进货物税的征收范畴,也就是按照现行税法条例规定,征收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据了解,目前我国跨境电商企业进口,通常采取在保税区建仓库的做法,即通过一般贸易的方式先将商品进口到国内保税仓中,通过电商平台来确定购买者,国内消费者下单之后,商家直接从保税仓发出小包裹货品,这样就可以大大节约成本和时间,对于消费者而言,也更加便利。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叶永青表示,货物进入自贸区后可以保税,因此在跨境电商下,货物可以先进入自贸区,然后完成发货后才交税。
叶永青认为,本来是进口货物用于在国内销售的,是进口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征收对象,但在跨境电子商务下,由于货物买卖可以直接跨境针对个人消费者,以前的进口商品税转化成了对个人商品的行为税。个人商品的行为税一般低于相关商品的累计进口流转税,所以价格上的竞争力会上升。
“行邮税是对个人跨境交易相当有利的一个海关税收安排。”叶永青表示。
5月12日,国务院出台加快培育外贸竞争优势的意见,提出要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大力支持企业运用跨境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规范的“海外仓”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体系。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不取消行邮税会引发深层次的矛盾,如果跨境电商在行邮税制度下,税负比一般要低很多。跨境电商交易会扩大,会冲击一般的贸易。这将导致两个矛盾,一是不公平的竞争,不仅仅是一般贸易和跨境电商,也会延伸到国内外企业的不公平竞争。国内企业产品要交纳17%的增值税,行邮税覆盖不了这部分成本,不符合税制公平原则。二是一般贸易与跨境电商税负的差距继续扩大的话,会导致进口环节增值税、关税的下降,影响财政收入。“所以,未来财税部门取消行邮税,在税制上起到了中性的作用。”张斌告诉经济观察报。
据商务部统计,目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超过20万家,平台企业超过5000家。2014年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75万亿元,同比增长39%,其中进口1290亿元,同比增长60%,出口3202亿元,同比增长40%。
而自2013年7月跨境电商开始试点,截至目前跨境电商进口试点城市包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宁波、杭州和郑州。
张斌表示:“随着跨境电商发展规模越来越大,产生了两个问题。一是对购买者来讲,税负轻了,成本低了,但对国家而言,形成了税收收入的流失;二是如果未来跨境电商发展趋势很快的话,会冲击一般贸易。因为跨境电商的税负成本低,一般贸易的商业模式竞争不过跨境电商。”
张斌赞同取消行邮税,“跨境电商比照一般贸易征税,短期内跨境电商的产品价格会提高,对于跨境电商的发展有负面影响。而未来实现跨境电商的税负平衡,应该通过减少中间环节来实现,而非通过低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