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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铁矿石资源税”的手来自市场

2015-04-09 11:53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依法适当降低铁矿石资源税征收比例,多措并举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此次会议决定,“自5月1日起,依法适当下调铁矿石资源税征收比例,减按规定税额的40%征收。”这个决定的背景,一是3月至今,国内铁矿石商品期货暴跌两成,铁矿石价格创十年新低;二是国内钢铁行业下游需求低迷,“改善铁矿石企业生产经营环境、促进结构调整”到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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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述中,可以提炼出两个关键词。首先就是“依法”。对资源税的定义,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所规定的“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有偿开采”的原则。有法可依有了基础。

从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战略方向,到“四个全面”的全面阐述,法治思维是要始终站在政策制定和细节执行的平台上。此次降低铁矿石资源税征收比例,对整个产业的影响不可小觑,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多个领域都具有实际意义。正因为如此,才更需要强调“依法”二字的重要性。

其次,用“适当”来匹配下调的力度,表达着政府根据市场而打开“工具箱”的程度,原则上反映了资源供求和稀缺状况。

20年来,铁矿石资源税已调整过多次,1994年是按60%征收,2002是按40%征收,到2012年比例又提高到80%。在此次适当降低铁矿石资源税征收比例后,对于可以用惨淡来形容的铁矿石市场来说,此举不啻为一场“及时雨”。

从一些矿业企业的股票报表中可以看到,虽然2014年矿价跌幅超过钢价,叠加上公司降本增效不断推进,带来公司综合毛利率提升。但整个行业的萎缩导致收入同比产生减少,继而导致矿山企业全面主营业的亏损。一些公司企业要实现盈利,则不得不靠政府补助来“拉一把”。这显然不符合“上下游产业协调发展和升级”的总体规划。

另外,进口铁矿石始终在扮演着“狼来了”的角色。从成本差价上,铁矿石和煤炭一样,国内矿产几乎没有任何价格优势。然而,任何国家对于铁矿都有战略储备和战略资源等诸多考量。在这方面,不可能坐视进口矿严重冲击国内铁矿石的立足之地。国家通过依法适当降低铁矿石资源税征收比例等方式,为国产矿产减负。从一个方面来说,也是稳住了战略资源的底线。

铁矿石的下游产品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急需品”。从特高压核心原材料,到各种车轮轨道的铺陈,都需要钢铁材料的大量消耗。中国开展“一带一路”建设,有一部分就有产能参与的意味。利用资源税的调节,来对国有资源的开采进行有效配置,这也是政府工具箱的既有思维。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以往铁矿石开采中的粗放模式,资源税无疑是种可行的调控工具。对于调整后的铁矿石开采,则更应该摈弃过度依赖资源消耗的老旧思维,否则就是念歪了依法适当降低铁矿石资源税征收比例的“好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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