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果啤征收消费税的批复》的通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果啤征收消费税的批复》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5]第153号

发文单位: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颁布时间:2005-04-30 00:00:00.000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果啤征收消费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3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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