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新《企业财务通则》 规范企业财务行为
【摘要]】本文从两个方面阐述了新《企业财务通则》是如何规范企业财务行为的:一是构建多元化财务主体的财务管理职责,规范企业相关利益主体的财务行为。二是建立以出资人管理制度为中心的新型财务管理制度框架体系,全面规范企业财务行为。
【关键词】企业财务通则 企业财务行为
企业财务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资金运动)及其体现的经济利益关系。在企业财务活动中,往往体现着各种财务关系,包括企业与投资者、债权人、客户、内部各单位、企业职工、政府等的经济利益关系。2006年12月4日颁发了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新《企业财务通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新《企业财务通则》是为了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企业财务行为,保护企业及其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新《企业财务通则》,密切结合企业改革发展的要求,从政府宏观财务、投资者财务、经营者财务三个层次,围绕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信息管理、财务监督等六大财务管理要素,创造性地解决了企业财务制度中的一系列问题,初步建立了以《企业财务通则》为主体的新型企业财务制度体系。本文从以下两方面阐述新《企业财务通则》是如何规范企业财务行为的。
一、构建多元化财务主体的财务管理职责,规范企业相关利益主体的财务行为
新《企业财务通则》分别从政府宏观财务、投资者财务、经营者财务三个层次,构建资本权属清晰、财务关系明确、符合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的企业财务管理体制。具体体现如下。
1.政府部门对企业财务的职责。《通则》规范了政府在企业财务活动中的作用,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监督执行企业财务规章制度,按照财务关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制定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的财政财务政策,建立健全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制度,检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质量;实施企业财务评价,监测企业财务运行状况;研究、拟订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分配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参与审核属于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重要改革、改制方案;根据企业财务管理的需要提供必要的帮助、服务。
2.投资者的财务管理职责。《通则》执行对象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就国家出资者而言,国家以生产资料所有者身份通过国有资本金的投入,获取收益,显然也是一种财务活动,国家财务的具体内容包括国有资本金的筹集和投资、资产运营、资本收益及分配、产权转让收入的取得以及重组清算等活动。为使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家出资者应该行使其财务管理职责。包括审议批准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企业财务战略、财务规划和财务预算;决定企业的筹资、投资、担保、捐赠、重组、经营者报酬、利润分配等重大财务事项;决定企业聘请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事项;对经营者实施财务监督和财务考核;按照规定向全资或者控股企业委派或者推荐财务总监。投资者应当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内部机构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可以通过企业章程、内部制度、合同约定等方式将部分财务管理职责授予经营者。
3.经营者的财务管理职责。经营者财务才是企业财务的精髓,企业财务的主要着眼点是财务决策和财务协调。《通则》加强了经营者的职责规范,包括拟订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战略、财务规划,编制财务预算;组织实施企业筹资、投资、担保、捐赠、重组和利润分配等财务方案,诚信履行企业偿债义务;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的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组织财务预测和财务分析,实施财务控制;编制并提供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如实反映财务信息和有关情况;配合有关机构依法进行审计、评估、财务监督等工作。
二、建立以出资人管理制度为中心的新型财务管理制度框架体系,全面规范企业财务行为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本和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控制财务风险,建立以出资人管理制度为中心的新型财务管理制度框架体系,《通则》对国有企业在制度建设方面作出如下规定。
1.建立财务决策制度,明确决策规则、程序、权限和责任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者听取职工、相关组织意见的财务事项,依照其规定执行。企业应当建立财务决策回避制度。对投资者、经营者个人与企业利益有冲突的财务决策事项,相关投资者、经营者应当回避。
2.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明确经营者、投资者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管理权限和责任,按照风险与收益均衡、不相容职务分离等原则,控制财务风险。利用各岗位分工形成的内部牵制作用,达到各岗位相互勾稽的效果;通过轮换、休假制度,对财务或资金保管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复核;实行职务轮换制度,凡是直接保管或接触实物、资金的工作人员,每二年轮换一次工作岗位。
3.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全面预算是由一系列预算按其经济内容及其相互关系有序排列组成的有机整体。预算是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的有效工具,便于管理层在过程中控制和监督业务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执行中存在的偏差并确定偏差的大小,预算是执行过程中进行管理监控的基准和参照。
4.建立内部资金调度控制制度,明确资金调度的条件、权限和程序,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资金。企业支付、调度资金,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有效合同、合法凭证,办理相关手续。企业向境外支付、调度资金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
5.建立合同的财务审核制度,明确业务流程和审批权限,实行财务监控。企业应当加强应收款项的管理,评估客户信用风险,跟踪客户履约情况,落实收账责任,减少坏账损失。
6.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规范存货采购审批、执行程序,根据合同的约定以及内部审批制度支付货款。企业选择供货商以及实施大宗采购,可以采取招标等方式进行。 采购要做到适价、适时、适质、适量、适地。所谓适价是指大量使用与少量使用,长期使用与短期的价格往往有差別,所以确定一个合适的价格要经过下列步驟:多方面询价、比价、自行估价和议价。适时是在订购与采购计划中要恰到好处,采购过早会增加资金积压与场地的浪费,过慢造成停工待料,所以适时的采购进料可以使生产销售顺畅,又可以提高市场竞争力、节约成本。适质是采购材料的成本是直接的,而品质成本是間接的,這是一般企业所忽略的,所以偏重任何一方都会增加成本。适量是采购量多价格便宜,但不是量大就好,必須考虑资金占用和存储成本,采购必須是最经济的采购量。适地是供应商要就近,因为这样降低运费。
7.建立固定资产购建、使用、处置制度。企业自行选择、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办法,可以征询中介机构、有关专家的意见,并由投资者审议批准。固定资产折旧办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说明理由,经投资者审议批准。企业购建重要的固定资产、进行重大技术改造,应当经过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审批制度履行财务决策程序,落实决策和执行责任。企业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后,应当在一个年度内办理竣工决算。
8.建立交易报告制度。企业从事期货、期权、证券、外汇交易等业务或者委托其他机构理财,不得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建立交易报告制度,定期对账,控制风险。
9.建立各项资产损失或者减值准备管理制度。各项资产损失或者减值准备的计提标准,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企业在制订计提标准时可以征询中介机构、有关专家的意见。对计提损失或者减值准备后的资产,企业应当落实监管责任。能够收回或者继续使用以及没有证据证明实际损失的资产,不得核销。
10.建立成本控制系统,强化成本预算约束,推行质量成本控制办法,实行成本定额管理、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企业实行费用归口、分级管理和预算控制,应当建立必要的费用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审批制度。
11.建立销售价格管理制度,明确产品或者劳务的定价和销售价格调整的权限、程序与方法,根据预期收益、资金周转、市场竞争、法律规范约束等要求,采取相应的价格策略,防范销售风险。
12.建立财务预警机制,自行确定财务危机警戒标准,重点监测经营性净现金流量与到期债务、企业资产与负债的适配性,及时沟通企业有关财务危机预警的信息,提出解决财务危机的措施和方案。
13.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监督制度。财务监督是企业财务活动有效开展的制度保障。它主要借助会计核算资料,检查企业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制止企业财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保证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以及企业内部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及时发现并纠正预算执行的偏差,保障企业财务活动按照经营规划和财务目标进行;同时,监督经营者、投资者的财务行为,保护企业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