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审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摘要:审计风险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意见表达不当的或然率,它在审计工作中是普遍存在的。文章在分析我国审计风险现状的基础上,主要从四方面论述了如何加强对审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即强化社会审计的独立性;谨慎选择被审计单位;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提高自身素质;以及运用科学的审计手段。
关键词:审计风险;防范;控制
一、基本理论概念
审计风险(auditrisk)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意见表达不当的或然率。《国际审计准则第6号——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指出:审计风险是指审计师对含有重要错误信息的财务报表表示不恰当审计意见的风险。《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中第十七条做出如下规定:“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风险而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这个规定说明,审计风险不包括注册会计师(CPA)认为含有重大错报的财务报表,但实际上该财务报表不含重大错报风险(即误据风险),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由于审计人员所面临的环境的复杂性日益提高,任务日益加剧,以及由于考虑到审计的成本效益原则,因此,决定了审计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存在的审计风险。即在客观上要求注册会计师(CPA)不仅要注意风险,更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尽量的去避免、尽量去控制审计风险。所以,如何把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如何进一步去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加强审计风险管理,提高审计质量,已成为审计工作者关注的热点问题。
二、中国的审计风险现状
现阶段,中国的审计风险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部分CPA对风险存在和所肩负责任的认识不到位导致审计风险产生
部分CPA在审计工作之中,工作态度不严谨,对于风险的认识不具体、不深刻,认为风险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没有认识到如果在审计工作中不够认真和谨慎,就有可能导致风险的产生,产生一些不良的后果和影响。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对审计风险则有着更为广泛的影响。除此之外,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责任感不强、职业道德缺失的问题,曾有一位专家这样评说:“一年两年是客户,两年三年是朋友,三年四年是同谋”。这就说明,会计师事务所若是忽略了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则这种来自内部的审计风险则是更为可怕的。
(二)经济利益驱使下的事务行为差异导致控制审计风险的难度增加
经济利益会对审计独立性产生不利的影响,各个事务所之间由经济利益而导致的竞争会造成审计时间的缩短,进而导致审计程序的简化,最终则增加了审计风险。在现实状况中,有些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机构存在权职划分不清,各自的职权和行使职权的方式和程序在具体事项上区分不清或是直接没有明确划分的问题。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接审计业务的时候,有时会在利益的驱使下去承接一些自身无法胜任的业务,又不能在审计程序实施的过程中严把质量关,这些不安定因素,都会带来潜在的审计风险。
(三)审计方法的滞后性导致审计风险的增加
一是审计方法模式存在滞后性,仍然停留在账项基础审计和制度基础审计阶段,而国外目前已经发展到风险导向审计阶段;二是抽样方法无论采用判断抽样还是统计抽样,都是根据审计人员长期积累的经验进行的主观判断,所以极易遗漏重要的项目;三是审计操作程序不规范,如审计人员为了降低审计成本,而随意主观放弃一些自认为不必要的审计程序,选用的审计方法不科学以及编写的审计报告不明确、不公允等。
(四)被审计单位的舞弊和不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会增加审计风险
部门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或者内部控制制度没有根据新的法规和新的工作实际情况完善和修订,使不符合现行法规、规章、现实情况的工作流程难以有效控制,从而导致审计控制风险的产生。部门企业在工作还存在刻意的舞弊行为,加大审计工作难度,进而增加审计。
(五)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使审计风险的避免难度增加
审计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健全是开展审计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约束审计行为的重要根据。如果这个法律体系不健全,CPA就会失去统一的衡量标准,增加风险机会。鉴于我国审计行业起步较晚,目前正处于调整与发展的关键时期,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仍有待进一步的调整与完善,因种种原因而引发的诉讼案件不断发生,已经逐渐成为法律界关注的焦点。
(六)会计职业界管理存在的缺陷导致不必要风险的产生
会计职业界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对于会计从业人员的非有力约束以及职业道德教育的缺乏导致风险的增加。在现实中,有些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机构存在权职划分不清,各自的职权和行使职权的方式和程序在具体事项上区分不清或是直接没有明确划分的问题。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接审计业务的时候,有时会在利益的驱使下去承接一些自身无法胜任的业务,又不能在审计程序实施的过程中严把质量关,这些不安定因素,都会带来潜在的审计风险。
三、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的对策
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可根据中国审计风险现状,采取以下措施,将其控制在一定的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一)进一步突出审计的独立性特征
独立性是审计的本质特征,是审计区别于其他管理活动的特别之处,审计的独立性具体表现在审计组织机构、业务工作、经济来源及审计人员独立四方面。《注册会计师法》第六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公正执行业务,受法律保护。”据此,应从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强化审计的独立性:一是从宏观上确保审计组织地位的独立性;二是内部要确保人员的独立性,保证审计人员不受其他外界影响,保证其做出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性。
(二)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
在有关经济活动中,被审计单位有履行法定职责、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保证财务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责任,而事实表明审计风险的形成与被审计单位的背景有一定的相关性。因此,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在接受委托,执行审计业务之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
1.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CPA在接受委托之前,必须首先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这些基本情况包括: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的特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人员结构、历年的经营状况,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情况、执行情况等。
2.了解被审计单位管理部门的正直程度。被审计单位的管理部门若具有正直的品格,则出现差错和舞弊行为的可能性就小,固有风险就低;反之,则固有风险就很高。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可以与以前审计人员取得联系,了解审计人员被更换的原因,了解以前审计人员与该被审计单位有无法律诉讼发生。要尽量避免与不正直的被审计单位往来。
(三)运用科学的审计方法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审计环境的日益复杂,加之审计实践的丰富与审计理论的发展,仅仅使用传统的审计方法已经不能满足审计风险在一定程度上的降低。CPA要运用分析法,如比较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回归分析法、时间序列分析法等,从总体上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和比较,以确定经济业务的审查重点,降低审计风险。
(四)加强CPA的职业道德,为CPA提供充分的职业培训
CPA在开展工作中要保持独立性,在执业中必须遵守有关的执业准则、规则和法律,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执业道德守则》,其中《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1号——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明确了CPA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守则,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维护利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4号——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5号——其他鉴证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中,对独立性的概念进行了说明,更加突出了独立性的重要性。
CPA应定期接受职业培训,要具备胜任工作的能力,以更好的完成工作,审计组织应组织相关的、权威的讨论会和座谈会。
参考文献:
1.冯均科陈淑芳.审计学[M].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7.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3.孙坤.独立审计质量保证论[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4.路荣荣.审计风险与控制刍议[J].产业与科技论坛,2006(8).
5.梁占梅,周风丽.市场经济研究[J].审计风险的控制与防范,2000(4).
6.薛清彦.控制和降低审计风险[J].河北化工,2007(11).
7.宋英慧,周筱琪.审计风险控制的应对措施探讨[J].商业经济,2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