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横琴独享“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
近日,海关总署出台对平潭综合改革实验区和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落实了国家为两岛量身定做的“选择性征收关税”等特殊优惠政策。
也就是说,未来在平潭和横琴,企业除了能够享受“免税、保税、退税”等一般海关特殊监管区优惠政策外,往区外销售保税货物时,还可以根据产品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是按照原材料或是成品、半成品来缴纳进口关税。
全海岛“智慧化”监管
严格意义上说,平潭横琴两岛不是海关特殊监管区。按照现行政策,海关特殊监管区有六种模式: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园区、保税港区和综合保税区。
上述不同区域对应不同税收优惠政策,但大致都是免税、保税或是退税。享受优惠的条件是,接受海关封闭监管。这类区域通常不允许个人居住或是与生产和贸易无关的商业活动。
而平潭和横琴两岛面积大,岛内居民众多、生产生活设施齐全。对此,海关总署提出“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管理模式。
该模式被福州海关解读为“比特区还特”的创新直达监管模式。7月9日下午,福州海关副关长钟万明在解读监管办法时指出,岛上不会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传统的物理围网,而是通过电子账册等监管措施,“智慧化”地实现企业、码头、监管场站等个系统的跨界互联互通。
据了解,在平潭,将有货物和客车通道卡口二种。载货车辆经过卡口时,海关设置在卡口的电子闸口系统、电子车牌(或IC卡)识别系统、集装箱箱号自动识别系统、视频监控以及电子地磅、电子关锁等设备,将对进出区车辆及其所载货物实施监管数据核碰,自动验放。
用海关总署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司司长张皖生的话说,这样一来,“全岛居民感觉不到海关在管理。”
四大税收优惠政策落地
2011年底,国家发改委发出的《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提出,可以根据企业申请,试行对内销货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政策;2012年6月,在《海关总署关于支持横琴新区开放开发的意见》中,横琴也被赋予同样的优惠政策。
至此次海关总署正式发布对两岛的监管办法,包括上述“选择性征收关税”在内的四大优惠政策在平潭和横琴落地。
两份监管办法均规定,与生产有关的货物由境外入岛可以依据货物清单享受免税或保税政策,同时与生产有关的货物由区外入岛,即可享受出口退税。这三类优惠政策对企业来说,比较熟悉。
平潭和横琴在全国110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外独享的“选择性征收关税”的政策,意味着什么?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吴国雄律师告诉记者,这相当于赋予了企业从低缴纳关税的权利。“比如说,企业进口了保税原材料进行加工,成品价格比原料价格要高出许多,如果企业依然可以按照原材料价格计税,则完税价格就低很多;但对于有些产品来说,原料的计税率较高,成品税率可能较低,这类企业就可以选择以成品计税。当然企业在行使选择权之前,必须按照该办法规定,在手册备案时一并向海关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另有海关内部人士透露,此措施出台使得岛内企业产品在转向内销时,更具吸引力。也就是说,这一政策意味着海关特殊监管区由以往单纯以利用国际市场为导向转变为兼顾国际国内两大市场。
此外,平潭和横琴被赋予更加灵活的贸易管制政策。两份监管办法中均规定,进口货物在“二线”、出口货物在“一线”执行贸易管制政策。
所谓“一线”即平潭与境外、横琴与澳门之间的口岸;“二线”则是两岛与国内其他地区的联接通道。
目前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不论进、出口均在二线执行贸易管制政策。吴国雄认为,两岛如此规定意味着出口企业可获得更多时间准备报关手续及相关许可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