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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扩容短期影响有限

2013-06-05 14:37  来源:转自互联网

  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今年将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有关房产税的讨论成了业内最热的话题。

  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丛屹教授认为,房产税“第三地”的选择,主要取决于当地房价的上涨是否过快,同时还需要参考各地方政府的主观能动性,虽然前期的模拟试点中包括了天津,但因为天津目前的房地产市场,像滨海新区等地仍表现出供大于求的状态,还需要市场消化。而房产税的引入会对存量房有一定挤压,反而不利于市场发展,因此,地方政府在区域市场热度不高的前提下,不会太主动选择房产税。在未来试点可能的地点问题上,房产税试点两年的效果并不明显,此次扩容可能会在较大范围铺开,可能会有较多的城市纳入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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