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我国进一步扩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希望通过实行“营改增”,激发企业活力,形成新的增长点,不断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降低企业税负 优化产业结构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被纳入试点。同时,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