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地税局畅通纳税服务“四渠道”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来源:
2009-12-25
普通
一是畅通知情权渠道。在突出做好办税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办税服务厅咨询、导税等服务功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纳税辅导和税收政策宣传,及时将税收法律法规、办税流程、最新税收政策以及纳税人需知的焦点、热点问题传递给纳税人,促其全面了解税收政策的变化和涉税程序,切实维护纳税人的知情权。
二是畅通建议权渠道。有计划、分批次、分行业地邀请各类企业及个体户代表召开税企座谈会,结合当期开展的税收重点工作,虚心听取纳税人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落实反馈工作,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建议权。
三是畅通申请权渠道。依法严格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告知纳税人申请办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和程序,并建立福利企业、下岗再就业人员的税企定期联系制度,强化税收优惠业户的动态管理和跟踪指导,切实维护纳税人的税收优惠申请权.
四是畅通维权渠道。利用发送税收宣传短信和电子邮件、发放税收宣传资料等方式,重点辅导发票使用、涉税违法行为举报等相关知识,并严格落实举报案件保密制度,做到限时办结、及时反馈,确保纳税人的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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