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行业前3季税收减少近6成
来源: 商务部
2009-11-27
普通
受需求不足、价格下跌等因素影响,山西省太原市焦化行业前三季度增值税完成9.1亿元,同比下降58.94%.焦化行业是太原市经济税收的支柱行业,2008年入库增值税24.48亿元,占当年增值税总额的25.52%.今年以来,该行业增值税大幅下降,原因之一是市场需求不足,焦化企业限产严重。目前太原市焦化企业月设计生产能力为145万吨,而前三季度月均生产仅58.6万吨。另一个原因是焦化企业焦炭销售均价下降,而原材料精煤价格仍保持不变,焦化企业亏损严重。此外,矿产品税率由13%恢复到17%,也是税收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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