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中级审计师 > 复习指导

中级审计师《审计专业相关知识》预习: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3-07-19
普通

第四部分

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知识点四、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法律关系是由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这三个要素构成。

  (一)法律关系的主体

  1.法律关系的主体,即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1)至少两个法律关系主体。

  (2)无国籍人和外国人也可以成为法律关系主体。

  2.主体应当具备权利能力和相应的行为能力。

  (1)公民:在我国,所有的公民都具有平等的权利能力。有权利能力不一定具有行为能力,未达到成年人年龄和精神病患者都不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

  (2)法人:法人和各种社会组织的行为能力一般是随其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和消灭。

  (二)法律关系的客体

  指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物;与人身相联系的非物质财富(如知识产权);行为或劳务(如客运中的运送旅客的行为)。

  (三)法律关系的内容

  指权利与义务是法律关系的内容。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审计师-高效实验班

测评结合 高效学习

1800人已学免费试听
审计师课程试听
关注微信公众号

扫码/截图找组织

公众号

wx_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