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2013年中级审计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21日起
摘要:应试人员须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名时间统一定为5月21日9:00-5月29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定于5月23日9:00-5月31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枣庄市定于2013年5月28日9:00至30日16∶00。我省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济南、青岛、泰安、临沂、滨州五个市设置考区,其中临沂、枣庄、日照的应试人员在临沂参加考试。
关于2013年度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时间
各区(市)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3年度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3〕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度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0月13日举行。初、中级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二、考试成绩管理
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
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的规定,报名条件如下:
(一)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报名条件中所称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四、报名工作安排
(一)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名时间统一定为5月21日9:00-5月29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定于5月23日9:00-5月31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应试人员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准考证、合格证书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
(二)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枣庄市定于2013年5月28日9:00至30日16∶00。报考人员须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考生网上缴费后,可于2013年5月31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中区光明东路19号鲁南人才市场二楼)开具报名考务费发票,过期不再办理。
应试人员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3年度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应试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考生务必将审核方式、时间、地点和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方式牢记,确保顺利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我省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济南、青岛、泰安、临沂、滨州五个市设置考区,其中济南、淄博、聊城的应试人员在济南参加考试;青岛、烟台、潍坊、威海的应试人员在青岛参加考试;泰安、济宁、莱芜、菏泽的应试人员在泰安参加考试;临沂、枣庄、日照的应试人员在临沂参加考试;滨州、东营、德州的应试人员在滨州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52元。
各区(市)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审核报名条件,切实做好报名组织工作,确保201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二〇一三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