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审计师考试应考人员考场须知
1、考生在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对。
2、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后60分钟内不能交卷出场。
3、考生只准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软橡皮、不带汉字储存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书籍、笔记、纸张、报刊、涂改液等物品进入考场(除开卷考试科目外)。开考后不得借用文具和计算器等物品。
4、严禁将电子记事本、带汉字储存功能的计算器、寻呼机、手机或其它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考场。
5、考试铃响后开始答题,考生应查看试卷是否与考生报考的科目相符,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6、考生应首先在试卷或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按要求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科目、级别、单位等,不得超过装订线。属标准化考试,考生应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姓名,填涂准考证号、级别、科目,否则按违规处理。
7、考生在试卷或答题纸上答题一律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用红色和其它颜色的笔或铅笔答卷,所答试卷作废,在草稿纸上作答无效。属标准化考试,在答题卡上答题一律使用2B铅笔填涂,需涂改用塑胶橡皮擦。不得在试卷、答题纸或答题卡上作与答题无关的任何标记,否则,考试答题卡作废。
8、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保持考场安静,不许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他人试题答案,严禁交换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场内禁止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9、考生必须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
10、考试结束铃响,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答题纸或答题卡扣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11、除主考、巡考、监考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12、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初、中、高级三个级别,各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初、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与内容为:《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包括宏观经济学基础、企业财务会计、企业财务管理、法律等;《审计理论与实务》包括审计理论与方法、企业财务审计等。初、中级资格考试采用同一套考试大纲。根据对初、中级审计人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不同要求,两个考试科目各部分内容分为初、中级资格共同考试内容和中级资格单独考试内容。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13、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各地人事考试中心代发,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印制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14、 考生须用试卷作答用笔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分别填写在答题卡和试卷相应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考号等信息的作为违纪试卷,不予评分。
15、 考生都必须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请考生务必用橡皮将原选项的填涂痕迹擦净,以免造成电脑读卡时误读。在答题卡上书写与题意无关的语言,或在答题卡上作标记的,均按违纪试卷处理。
2013年审计师考试安排及答题要求
考试安排
2013年审计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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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师 |
2013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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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级审计师 | 上午:09:00--11:30 |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
下午:14:00--16:30 | 《审计理论与实务》 | |
高级审计师 | 上午:09:00--12:00 |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
下午:14:00--17:00 |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
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初、中、高级三个级别,各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说明:自2007年起,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题型将进行调整,《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科目考试取消混合选择题和判断题,仅设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综合分析题(或案例分析题),总题量与往年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