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1年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工作安排
北京市审计局关于2011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审计局,市局各处、室、中心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297号)、《北京市人事局关于深化职称改革试行社会化职称评审的意见》(京人发[2003]49号),为做好本年度北京市高级审计师资格社会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日期:2011年3月1日—15日。
(二)现场报送材料时间:2011年3月17日—19日;评审材料报送地点:北京市审计局504室(丰台区菜户营甲2号)。
(三)论文答辩时间:2011年5月26日。
(四)评审工作时间:待定。
二、呈报评审材料要求
(一)申报表。申报人需登录北京人事人才信息网(登录网址:www.bjpta.gov.cn),填写《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进行评审材料网上申报。申报表用A4纸单面打印一式三份,由存档部门和工作单位审核盖章。
(二)申报简表。申报简表四份,即申报表复印件。
(三)专业考试合格证书。2008年至2010年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2010年考试参评标准以上成绩。
(四)外语、计算机考试证书。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所需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合格证书。
(五)学历证书。
(六)专业技术考核表。取得中级职称以后各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考绩档案)一套,或由存档部门出具的以上各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的证明。
(七)答辩论文。答辩论文一篇(一式三份),必须是取得中级职称以来近期撰写的;论文字数不低于5000字。用A4纸打印,并装订封面。
(八)学术专著。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审计专业技术文章。进行归集整理,列出目录,合订成册。
(九)业绩成果。对本人的工作业绩和业务成果有重点地进行归集整理,列出目录,合订成册。
三、答辩内容及要求
答辩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由答辩专家依据申报人提交的答辩论文确定题目进行论文答辩;第二部分由专业评议组根据申报人的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进行提问。答辩重点考察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综合运用审计理论与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答辩时间20分钟,其中自我介绍2分钟,其余为提问和回答时间。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所提供的专业考试证书、外语考试证书、计算机考试证书等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由我局留存。
(二)申报表的封面、照片、骑缝处须加盖公章。业绩成果须在封面、目录处加盖公章。
(三)评审工作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北京审计网上发布(www.bjab.gov.cn)。
(联系电话:010-63358233 联系人:李龙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