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武强县审计局强化审计整改
来源: 武强县审计局
2010-12-01
普通
2010年以来,武强县审计局为强化审计整改工作,积极实行五项制度,保证了审计执法的有效性。
一是实行审计整改建议制度。审计项目实施结束后,审计机关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逐条分析,弄清问题性质、产生根源及后果,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并指导、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
二是实行审计整改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决定书90日内,必须向审计机关报送审计决定落实情况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对于不能及时整改的问题,需说明具体原因,列明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及详细步骤。
三是实行审计整改督查制度。将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整改情况纳入政府督查督办范围,由审计、政府督察室两部门联合检查督办,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执行审计决定,并按照审计相关要求,完善内控机制,强化财务管理。
四是实行审计整改通报制度。对认真落实整改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整改不及时、落实审计决定不力的单位实行跟踪督办,对不报送整改报告、推卸责任,甚至庇护违规违纪行为责任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是实行审计整改问责制度。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审计整改问责的重点对象,对拒不执行审计决定或不认真整改存在问题的,审计机关按程序报纪检、组织等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