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审计局强化专项资金审计
一、管好用好专项资金,紧紧依靠人民群众
兴办任何事业,都需要靠一定资金的支撑。要看好、管住各项专项资金,需要各项监督措施,除依靠政策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之外,实践证明,“群众的眼睛是亮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手段是:依靠人民群众,切实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人翁作用。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让人民群众真正拥有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执行权、理财权、监督权。无论专项资金多么点多面广,来源渠道多么复杂,资金“链条”多粗多长,都能无一例外地“盯死”、管好。
二、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各级各部门要通力协作
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要加强对国家有关政策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循“专款专用”“专物专用”的原则,澄清专项资金“没入腰包”就是“使用合理”的错误认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挪用专项资金。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财政的管理职能,对各项专项资金拨付要及时。在资金的使用上,做到突出重点、分配合理,使有限资金发挥更大效益。税务部门要进一步深入开展税务稽查工作,加强对收据和发票的管理,强化防范机制,规范代开发票行为,建立奖惩制度,把住收据和发票的购买、登记、检查、核销等关口。
三、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夯实财务会计基础工作
一是各级财政部门对各项专项资金要严格执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使各专项资金项目运行只能“带着锁链跳舞”。二是各项专项资金事权部门要将各种专项资金专户存储、专户管理和核算,所有的专项资金都要装进专户的“笼子”进行管理。三是加强基层财务人员的培训考核,提高基层财务会计人员素质和财务会计管理水平。四是项目单位要严格财务报账手续,不真实、不合法、不合规的票据一律不予报账。
四、严格检查监督制度,实行责任追究
一是纪检监察、财政部门、审计机关要形成监督合力,共同对各项专项资金和物资加强监管,确保专款、专物专用。二是建立问责追究制度。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列入各级各部门和项目单位负责人的目标责任范围,明确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涉及专项资金违法乱纪的人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