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兴业县审计局积极开展统计法执行情况自查
来源: 玉林市审计局
2010-09-13
普通
近日,为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检查通知精神,兴业县审计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切实作好自查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该局高度重视审计统计自查工作,迅速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办公和各自工作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中层干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二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开展自查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统计法》、《统计管理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上级审计机关文件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配合审计统计自查工作,要以此次自查为契机,提高依法统计水平,防范审计统计风险。
三是结合实际,开展自查。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自查:一是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二是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行为;三是是否存在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四是是否存在单位领导干扰统计数据,从而造成统计数据失真的行为。五是是否存在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的行为。
在实际自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没有专职的统计人员;二是统计人员缺乏统计法律知识方面的培训。针对存在的问题,该局将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工作,为领导和上级部门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资料,发挥审计统计工作宏观调控决策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