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深化经济责任审计
2010年以来,宜昌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不断总结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强化五条措施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一是围绕“一条主线”。即紧紧围绕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这条主线,从审前调查、制定审计方案、下发审计通知书,到撰写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的意见等每个环节,分别与审计规范的要求逐一对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在具体实施中还明确了审计组人员岗位责任,坚持双向承诺、廉政意见卡、回访举报等制度,保证了经济责任审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确保了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
二是坚持“两项协作”。一是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紧密协作。二是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紧密协作。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时由组织、纪检部门的领导带队进点,召开进点会,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这样既加快了审计工作进度,又减少了审计阻力。审计结束后,审计结果报告及时报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便有关部门及时掌握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真实情况。两个协作既有利于党委政府和组织部门以及干部监督部门考核、考察、选拔任用干部和奖惩兑现;又有利于监督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履行职务的情况,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审计的执法力度和审计权威。
三是实行“三个结合”。一是坚持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考核、考察、监管相结合。二是坚持把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三是坚持把经济责任审计与经常性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尽量做到一次审计满足多种需求,提高审计资源配置的科学性。这样既可缓解审计机关人力、财力不足的压力,也可减轻被审单位的负担。
四是突出“四大重点”。年初,宜昌市经济责任审计局根据组织部门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制定了《2010年宜昌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重点对四个方面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一是掌管财政资金分配权较大的单位领导;二是行政事业性收费较多或专项资金运行较多的单位领导;三是干部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领导;四是组织上拟予提拔或重用的单位领导。
五是做到“五个到位”。一是审计程序到位,坚持依法审计,手续完备;二是审计证据到位,对审计出来的问题要有充分证据来证实存在的问题;三是审计定性到位,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审计结果为依据,实事求是对审计出来的问题作出一个准确的评价;四是审计评价到位,在审计评价时做到客观公正,是非界限分明,责任大小清楚,既对组织负责,也对个人负责;五是审计处理到位,对审计出来的问题,在“分清责任,准确评价”的基础上用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或向主管部门提出恰当的处理、处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