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晋州审计局跟踪审计监督政府重大建设项目实施
来源: 晋州市审计局
2010-08-20
普通
《石家庄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实施以来,晋州市审计局认真贯彻执行,经晋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对晋州市投资在建的大型工程项目建设进行全程跟踪审计监督,受到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好评,进一步规范了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为提高建设项目工程决算质量打下了基础。
具体做法:一是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公告发布前10日,将建设项目的有关资料报送审计局,经审计复核后由晋州市审计局出具审计意见后进行工程招投标。二是工程招标由晋州市审计局派专人参加,参与工程招标全过程审计监督,建设项目招标后,工程建设签订的有关合同向晋州市审计局备案。三是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关涉及调整工程造价的工程变更应及时通知晋州市审计局审核确认,并同时将变更资料报送审计局备案。四是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将工程资料和财务资料及时送审计机关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建设单位按照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有关工程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