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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2009省级预算执行等的审计公告

来源: 吉林省审计厅 2010-08-09
普通

2010年第4号

(总第00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省审计厅对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紧紧围绕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加强对重点投资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的审计监督,加强对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和市县财政决算的审计监督,积极推进绩效审计,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的同时,注重从体制制度层面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充分发挥了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完成了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草案。

  ——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保持较快发展。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完成7203亿元,比上年增长13.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7259.5亿元,增长29.5%;停征中央级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13项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拨付省级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74.7亿元,拨付中央扩大内需资金84.8亿元;拨付家电、汽车和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6亿元。

  ——加大对科技环保等方面投入,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省级财政用于科技支出18.98亿元,比上年增长41.5%;用于环境保护支出49.5亿元,比上年增长8.5%;拨付2.1亿元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重大科技攻关“双十工程”。

  ——增加“三农”投入,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拨付资金82亿元用于落实各项涉农补贴;拨付资金117.2亿元,以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为核心,重点支持西部土地整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拨付4.3亿元,支持400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计划,完成省政府确定的8万人脱贫的工作目标。

  ——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拨付6.9亿元用于安全饮水项目;拨付22.7亿元支持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拨付127.4亿元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拨付68.5亿元用于廉租住房、农村泥草房、城市、煤矿和林业棚户区改造“五路安居”工程建设。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09年,省级预算得到了较好执行,预算的编制质量、执行效果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财政厅切实履行职责,深化财政改革,狠抓增收节支,加强财政管理,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省本级一般预算财政收入12820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比上年增长14.2%.加上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和中央各项补助等收入,省本级一般预算财政收入总计12900145 万元。省本级一般预算财政支出3881945万元,完成预算的80.3%,比上年增长19.3%;加上上解中央支出、补助市县支出等,省本级一般预算财政支出总计1195059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947305万元,当年净结余2250万元。省级基金预算收入1066317万元,基金预算支出596569万元,结余469748万元。省级预算执行的审计结果表明,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需引起重视:

  1.年初预算安排不够细化,造成部分预算支出未完全批复。2009年,经省人大批准的省本级财政预算支出3344408万元,其中2643694万元只编报到类级科目,尚有700714万元由于没有落实到具体项目只能列入其他支出,导致财政厅在批复部门预算时没有做出具体安排。

  2.基金预算编制不完整,补助下级基金预计数未提前告知。一是省本级基金预算编制未将上年结余及中央转移性收入779776万元纳入年初基金预算支出计划,造成基金预算编制不完整。二是财政厅补助市县的基金支出365181万元没有提前告知市县预计数,影响了下级政府基金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3.财政支出进度不均衡。2009年12月财政支出864838万元,是前11个月每月平均支出的3.15倍。造成财政支出不均衡的原因除部分延续性项目支出和一些据实结算及以收定支的项目大部分在12月底下达外,主要是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在12月下达的比较集中,数额较大。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均衡下达,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未纳入省级财政预算。2009年,省国资委编制的由其监管的19户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计划收入34047万元,计划支出32434万元,预留支出161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没有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

  省级预算管理还存在给非本级预算单位拨款4869万元,超范围动支预备费4629.6万元,少安排配套资金71664万元,其中扶贫配套资金6354.6万元、天保配套资金9929.4万元、粮食风险基金配套资金55380万元。

  (二)发改委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审计情况

  2009年,由发改委管理和分配的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各类专项资金共计71052万元,共安排项目544个。其中,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58052万元,安排项目355个;专项资金13000万元,安排项目189个。审计结果表明,发改委不断强化对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的组织和管理,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较好地完成了建设任务。但在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投资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1.部分项目申报资料不完整,项目审批依据不充分。有的项目缺少立项文件,缺少必要性论证;有的项目没有详实的工程投资预算或投资估算;有的续建工程没有工程形象进度资料。

  2.投资项目分散。2009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共安排投资项目355个,平均每个项目163万元,最大的项目3000万元,最小的项目30万元,少于100万元的项目252个,占项目总数的70.99%.

  3.计划下达滞后。有184个项目,投资11761万元,是在2009年12月25日下达的,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地税部门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2009年,全省各级地税部门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努力挖掘税源潜力,保证了全年税收任务的完成。全省组织各项税收3172000万元,比上年增长20%.审计发现地税部门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有11个地税局由于税收征管力度不够,造成部分企业未申报、未按规定代扣税款1713.07万元,有3个地税局预征税款4079万元,有9个地税局将税款滞留在本局3021.88万元,有2个地税局将税款滞留在纳税单位1935.69万元,有的地税局为23户企业办理缓期缴纳税款13729万元。有5个地税局漏征防洪、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1106万元。

  此外,部分地税局还存在欠税核算不实,将税收罚款缴入地方财政,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对上述问题,财政厅、发改委和地税系统有关部门正在逐项研究,加以整改。

  二、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上半年,审计厅对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中医中药管理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省经济技术合作局、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委政法委、省物价局、省接待办公室、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省妇女联合会、省委党史研究室、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等16个部门、7个民主党派及其118个所属单位2009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民政厅、省人民检察院、省委办公厅、省旅游局、延边州质监局等7个部门及其76个所属单位2008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通过预算执行审计,近几年来,省直部门及所属单位对财政财务管理十分重视,预算管理水平普遍提高,部门预算的执行力与约束力有所增强,违规违纪问题明显减少。但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固定资产未入账形成账外资产、部分资金未纳入部门财务决算36765万元,挪用、滞留财政资金11046.5万元,预算编制不细化、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35840.27万元,收入或支出核算不实17193万元,未按规定征缴非税收入及未落实“收支两条线”7562万元,扩大开支范围690万元,现金、发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937万元,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基建设计未招投标3241.45万元,乱摊派、乱收费1346万元,资金跨年结转49940万元,资金闲置、往来清理不及时等问题12800万元。

  对省经济干部管理学院、省广播电视大学、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3所高校的财务收支审计发现,应缴未缴财政收入112.8万元,少计收入46万元,漏缴税金22万元,未按规定计提基金325万元,虚列支出552万元,资金闲置2166万元,未履行政府采购24.1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9万元,违规收费439万元,账外资产47.2万元,公款私存101.2万元。

  目前,省直各部门已纠正整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5044万元,并制定了38条落实审计建议的具体措施,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三、地方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上半年,审计厅对吉林市、辽源市、松原市和延边州政府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三市一州”在加大深化改革力度,确保财政收入较快增长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应缴未缴、应作未作一般预算收入,决算支出不实,给非本级预算单位拨款,违规动支预备费,挪用专项资金,出借财政资金,滞留、滞拨专项资金,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以及先征后返土地出让金,截留土地出让金,违规担保等问题。

  同时,审计还发现有些地区财政预算编报不完整,编报比例偏低,预算执行结果与年初预算出入较大,未编入预算的资金不利于同级人大对预算的审查和监督。

  “三市一州”政府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十分重视,责成有关部门从根本上查找原因,研究落实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并制定了9条落实审计建议的具体措施。

  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情况

  (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2009年下半年和2010年上半年,审计厅对省属投资超过5亿元的15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审计项目概算总投资2459000万元,已完成投资935000万元,发现各类违纪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188742万元。主要包括:部分建设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项目投资超概算53945万元,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1576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57128万元,套取挪用建设资金、损失浪费、管理费超支等问题金额61909万元。

  (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跟踪审计情况。2009年,我省落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180000万元,实施校舍安全工程面积158万平方米,其中,加固27万平方米,重建131万平方米。审计发现存在未批先建,擅自改变建设规模、用途和建设标准,不按规定招投标,违规分包,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等问题。

  目前,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审计建议已纠正存在的问题14858.05万元,追回挤占挪用和多付援建资金4723.5万元,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五、重点民生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一)公主岭市、梅河口市、榆树市、扶余县、抚松县、双阳区6县(市、区)2008年至2009年财政涉农专项资金以及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中央和地方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加大了涉农资金投入,在支持农业增产增收、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调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金额38427.37万元,一是挪用粮食直补、农村公路建设等专项资金3143万元;二是骗取、套取泥草房改造资金、农发资金310万元,无依据收取、提取农村公路专项资金管理费1197万元;三是截留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专项资金5678万元;四是滞留泥草房改造资金3877万元;五是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22350万元。

  (二)全省教育费附加情况审计调查。2008至2009年全省教育费附加收入203000万元,支出157000万元。各级税务、财政和教育部门在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分配和使用等环节,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欠收14162万元;二是用于平衡预算52833万元;三是滞留24206万元;四是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低于国家规定,财政部门对教育费附加预算管理不严格,管理职能部门衔接脱节,教育费附加使用缺乏统筹规划。

  (三)省直及4市(四平市、辽源市、白山市、松原市)2009年度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审计结果显示,各地公积金资金规模持续增长、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持续改善。但是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上仍有违规行为发生:松原、四平两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挪用公积金1419万元用于办公楼建设,违规为企业发放房地产开发和生产经营贷款7139万元;4个市不同程度存在一人多次贷款,夫妻双方同时贷款,超比例、超限额贷款26375万元;违规向抵押物不合规的单位职工发放贷款2550万元;少提风险准备金和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3642万元;抵贷物资未及时处置2882万元,违规购国债4050万元;存在公积金管理不到位,核算程序和操作不够细化等问题。

  (四)全省2008年度福利彩票资金审计调查。全省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对福利彩票返奖奖金、发行费、公益金均能按国家规定比例提取和使用,按“收支两条线”原则进行管理,促进了全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审计发现吉林、延边、白城等地区挪用福彩公益金、发行费购办公楼和汽车1381万元,改变项目用途7934万元,截留公益金1864万元,滞拨福彩公益金6600万元,非法使用土地20.9万平方米,违规转让国有资产5800万元,违规出售国有资产截留非税收入2660万元,超规模投资12860万元。

  (五)全省2008年度体育彩票资金审计调查。全省体彩发行机构积极开拓彩票市场,彩票收入和彩票公益金的提取增长较快,为全民健身和奥运争光计划提供了重要资金来源。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是项目单位挪用体彩公益金767万元,虚列支出223万元,未安排使用、应拨未拨49884万元,存在核算不规范,管理单位经费超支,体彩公益金投入全民健身比例偏低等问题。

  目前,针对重点民生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正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已纠正存在的问题5309万元,并制定了7条落实审计建议的具体措施,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六、加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的建议

  (一)深化预算体制改革,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体系,逐步将政府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管理范围。进一步细化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预算执行质量。加强对跨年结转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修订和完善我省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管理制度,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向社会公开预算分配政策、预算收支安排等信息,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严格财政资金项目的论证和审核,完善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促进省级财力合理和有效配置。严格财政资金的支出管理,资金支出细化到最终用款单位,严肃查处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等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合规、合法、有效。不断完善财政资金绩效考评体系,对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问效、问责。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监督管理体系,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保证我省财政经济安全,发挥债务资金效益。

  (三)规范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促进提高项目工程质量。制定切实可行的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保证项目申报、立项、审批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化运作。严格工程管理,加强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招投标等单位的监管,促进行业自律,确保工程质量。加大对建设资金的监督力度,避免建设项目资金被挪用和发生铺张、损失浪费问题,提高投资效益。加快推进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推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和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监管长效机制。

  (四)加强审计整改工作,促进查出问题的根本解决。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决定,完善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促进问题得到纠正和解决。特别是对于具有一定普遍性和共性的问题,研究从机制、制度层面加强整改,避免屡查屡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加强审计整改机制、制度建设,建立审计、监察、财政、税务等部门相互配合的整改联动机制,形成合力推动整改,切实增强整改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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