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审计师宏观经济学辅导:货币政策分析(3)
来源:
2010-02-25
普通
金融机构体系的一般构成
1 .中央银行。中央银行是一个国家的金融管理机构,是现代各国金融系统的核心,具有特殊的地位和功能。
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能可以概括为:垄断货币发行、为政府提供金融服务、为商业银粉和其他金融机构充当最后贷款人以及管理国家金融,即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
2 .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是以盈利为目的,直接面向社会企业、单位和个人,以经营存放款和汇兑为主要业务的信用机构。商业银行在现代各国金融体系中都居于主导地位,是一国金融机构体系的骨干。
3 .专业银行。专业银行是专门经营某种特定范围的金融业务和提供专门性金融服务的银行。它是在商业银行的基础上,逐渐形成和建立起来的专业化金融机构。专业银行的出现,是杜会分工的发展在金融业的反映。各国的专业银行种类很多,名称各异,如储蓄银行、进出口信贷银行等。
4 .投资银行。投资银行是指专门对工商企业办理投资和长期信贷业务的银行。其资金来源主要靠发行自己的股票和证券来筹集,有些国家的投资银行被允许接受定期存款或从其他银行获得贷款作为来源。
5 .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保险公司、信用合作社、养老或退休基金、投资基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