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异议期公示的通知
各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各有关单位:
山东省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对2012年度呈报材料全部进行了评审。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规定精神,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13年3月7日至3月21日共15天(节假日顺延 )。
在公示期间内,对评审通过人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具体意见(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的形式反映的意见)。
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领取高师资格证书的时间和地点,届时详见威海市财政局信息网通知。
联系地址:济南市济大路3号山东省财政厅0214房间
联系电话:0531-82669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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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