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财政局,省属各企业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各金融保险企业,中央驻滇企业,各行业协会:
为贯彻《会计法》关于加强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的要求,落实《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云南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培养步伐,实现我省“科教兴滇、人才强省”战略,根据《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十年规划》确定的目标,经研究,我厅决定开展2012年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企业类)培训,并于2012年5月开始进行培训对象的选拔工作。请各州、市财政局,省属各企业集团公司,中央驻滇企业,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协助我厅做好政策宣传、培训对象选拔、考核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法》、《云南省会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2.有较丰富的财会工作经验,从事财会工作5年以上;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4.具有经管类大专以上学历;
5.工作实绩突出,政策理论水平较高,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6.具有较好的英语水平,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译。
(二)具体条件
1.在企业中工作,具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在五年以上的;
2.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时间五年以上。
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即可申报参加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选拔考试。
二、培训对象的选拔
各州、市财政局,省属各企业集团公司,中央驻滇企业,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应根据《云南省财政厅2012年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企业类)培训实施方案》(附件1)所规定的选拔对象、选拔条件及选拔程序,认真组织本地区、本系统考生报名、材料的审查及报送工作。省财政厅负责选拔考试工作的组织和申报人员的最终审定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正式申报。申请者按要求填写《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企业类)培训项目申请表(2012)》有关内容,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签章认可),按属地原则报所在地州、市财政部门。省属企业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或是中央驻滇企业的申报人员,经所属集团总公司同意后,直接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省财政厅对申请者的申报条件进行复核,经审查复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给予安排考试。正式申报时间为2012年5月20日至6月25日。
(二)选拔笔试。省财政厅组织对申请者进行集中选拔笔试。选拔笔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命题,考试范围为会计、企业内部控制、企业管理综合知识和英语。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012年8月25日上午9:00-12:00。选拔笔试地点为云南财经大学。
(三)选拔面试。笔试结束后,紧接着进行选拔面试,选拔面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命题,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认知、策划和决策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及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气质风度、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选拔面试时间为2012年8月25日下午2:30—6:00。选拔面试地点为云南财经大学。
(四)确定培训对象。省财政厅根据选拔笔试及面试的成绩,最后综合评定,确定参加培训人选。2012年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企业类)培训班招生人数为40人。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2012年云南省高级会计管理人才(企业类)培训班将于2012年10月开班,培训周期为2年,每个培训周期分为集中学习培训和跟踪学习培养两个部分。集中学习培训以专题讲座、专题研讨等方式为主;跟踪学习培养主要以学员在职自学为主,采取边实践边学习的方式。具体培训时间及地点由云南财经大学通知。
四、培训费用
学员在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外出考察差旅费自理,按学员所在单位标准给予报销。培训期间发生的其他培训费用由省财政厅安排给云南财经大学的专项经费解决。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 刘光云 周 龙
联系电话: 0871—3637375
传 真: 0871—3615983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 刘力 戴建红
联系电话: 0871—3131126,5192306
传 真: 3138488 5192306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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