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已完成,参评申报材料的退档,将从2012年5月15日开始,6月5日结束,具体通知如下:
1、中央在闽、省直在榕单位的参评人员请于2012年5月15日至6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双休日不办理),到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43号福建省财政厅旧办公楼109室领取退档材料。逾期不候,予以销毁。
2、地市参评人员到原申报地财政部门领取退档材料,领取时间咨询当地财政部门。
3、评审通过的中央在闽、省直在榕人员交一张1寸彩照到各自的主管部门,由各单位主管部门持闽人复[2012]49号或闽人复[2012]50号文于2012年5月15日后统一到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专技处领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地市评审通过人员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领取事宜请咨询当地人事部门。
特此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会计处
二0一二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