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工作,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41号)及《关于开展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1〕2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人员请于2011年12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德清县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县财政局及县人力社保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应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1〕29号)要求进行申报,具体要求、内容排序请参照文件要求准备,上报材料时请将相关原件一并带上,财政部门核实后退还。
三、相关表格下载网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从浙江人事编制网(www.zjrs.gov.cn)下载,其他表格从浙江省财政厅网站(www.zjczt.gov.cn)下载。
上报材料联系人:张丽丽 联系电话:8280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