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级会计师 > 考试动态 > 合格证

福建省2009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

普通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2009-12-04

关于公布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事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09]44号),现将我省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国家合格标准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福建省合格标准为50分

  二、我省147人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核发全国会计考办统一印制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我省205人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由省会计考办印发合格通知书,该合格通知书当年有效,可参加当年度的高级会计师评审。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和发放合格证书、合格通知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责任编辑:暖阳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高会-考评无忧班

考试+评审+论文一站式服务

免费试学

高会新课全新升级 考+评全流程陪伴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